办理通行证须知
通行证适用范围
通行证办理成功后,在俊发·新螺蛳湾一期市场、二期市场、三期C6市场、写字楼、仓储区、新册区、专业街皆可以通用;所有入场人员进入市场前必须出示通行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,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,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市场。
需要携带解除隔离观察医学证明的人群
通行证办理现场注意事项
请佩戴好口罩,并保持人与人距离达到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,不要造成人员密集;办理过程中请尽量不要交谈,注意个人防护。
3月1日(明天)不办理通行证,从3月2日起继续办理。
来(返)官渡区人员分类
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全区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工作,按照《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》,《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》,根据《官渡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》对来(返)官渡人员,按来源地分4类管理:
(一)湖北已“封城”地区来(返)官渡人员 上述人员一律暂缓来(返)官渡。如擅自来(返)官渡,坚决予以劝返,并及时告知来源地政府,请其协助劝返。对不听劝返的,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劝返的人员,由所在街道统一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,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理;
(二)湖北非“封城”地区来(返)官渡人员 不能出示云南省用工单位用工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的,一律予以劝返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劝返的人员,由所在街道统一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,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理。能出示云南省用工单位用工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的,由所在街道统一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,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理;
(三)湖北以外的重点疫区来(返)官渡人员 自抵昆之日起,须填写《个人健康申报表》,自觉向单位、社区报告并自觉接受管理。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,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。原则上:有固定居所的,采取居家隔离;无固定居所的,由属地政府安排集中隔离;物业、快递、公交车、出租车等有单位的,由单位组织集中隔离;
(四)其他省外地区、省内州市来(返)官渡人员 自抵昆之日起,须填写《个人健康申报表》,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。单位(社区)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动态跟踪,督促个人做好自我体温检测,如有异常要立即向单位或社区报告,并及时就医就诊。